-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网约车新规!这些罚款下调或取消
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近日公布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新修改的暂行办法,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行为的罚款数额予以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