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深刻汲取阿坝州红原县“2·12”草原火灾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
据悉,2月12日,正值全国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我省阿坝州红原县瓦切镇发生一起因牧民放牧时吸烟引发的草原火灾,导致约2000公顷草原过火。为汲取此次草原火灾教训,坚决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特别是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决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敏感时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主动深入基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出实招,办实事,严要求,严落实,坚决确保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总体平稳。
目前,全省已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火灾防控形势异常严峻。《通知》要求各地要全力加强火源管控,组织林草、应急、公安、森林消防等部门,结合防控疫情工作设点劝导、设卡检查等措施,严格用火管制,禁止火种进山入林,强化联防联巡联检。要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宣传,曝光典型火灾肇事者的处罚情况及有关责任人的问责情况,健全“5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加强监测巡护,依法依规坚决制止在防火区上坟烧纸、燃放烟火爆竹、烧荒烧田埂等野外用火行为。林草、应急、公安、森林消防等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要组织森林消防队伍与地方专业队伍、各类瞭望巡护队伍等力量联合行动,对重点部位和关键卡口、高火险时段看牢盯紧,加大巡查检查的密度和力度;要督促指导乡村两级落实特殊人群的重点管控教育措施,坚决堵住工作漏洞。
《通知》还明确指出要全面做好灭火准备。各级应急委办公室、森防指办公室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加强日常调度抽查,严格信息报告制度;要制定完善地方专业扑火队伍集结驻训方案,备齐洗、消、防、控等专业防护装备,进一步细化防疫期间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扑救方案,时刻保持战备状态,确保遇有火情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要建立快速处置机制,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各级森防指要按规定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报经属地党委政府或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有序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做到“打早、打小、打了”。要主动加强与卫健、疾控等部门的沟通,有针对性做好疫情防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如何确保工作落地见效?《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特别是要落实好市(州)县乡三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体系,做到守土负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同时,要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弄虚作假、作风漂浮等问题,凡因履职不力、有令不行,失职渎职造成火灾或重大损失的,要坚决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林楠)